《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示

现将《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2023年09月20日

现将《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0920日至20231009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1042758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附件:沈阳市关于《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230920

沈阳市关于《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9项法库县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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