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9月21日至11月23日对浑南区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常规巡视1.信访受理对象。浑南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2.

2023年09月21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9月21日至11月23日对浑南区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浑南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同时启用“码上巡”,干部群众可扫描公开的“二维码”提交信访举报。

信访接待窗口:浑南区信访局信访大厅1楼5号窗口

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161

电子邮箱:syxsz15668851041@163.com

征求意见箱: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区委、区政府机关1号楼1楼大厅入口左侧30米公告栏处;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区委、区政府3号楼裙楼信访大厅入口处右侧;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入口一楼步行梯右侧;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法检立案大厅入口处;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沈阳创新天地H座2楼浑南会客厅东侧安全出口处(会客厅休息区东侧10米)。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41,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时间为:国庆假期后每周三13:30—16: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17时。

信访二维码:

省委第三巡视组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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