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沈阳市苏家屯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沈阳市苏家屯区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周尊安主持召开与苏家屯区委书记李逸群、区长栾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周尊安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2023年09月23日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沈阳市苏家屯区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周尊安主持召开与苏家屯区委书记李逸群、区长栾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周尊安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沈阳市委副书记王永威出席会议并讲话,李逸群作表态发言,栾峰主持会议。
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及巡视组成员,沈阳市委副书记王永威,苏家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市管领导干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区委各部委分管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区直各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区属国企主要负责同志,驻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近两年退休的老领导,部分“两代表一委员”、部分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周尊安强调,苏家屯区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周尊安指出,巡视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视党组织的全面政治体检。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区委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其中,常规巡视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重点监督检查党委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规范中介服务、整治幕后交易等情况,司法、审批、监管等权力运用等情况。推动区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王永威强调,省委巡视既是对我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体检,更是帮助我们解决管党治党和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有利契机。苏家屯区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务必扛起政治责任,坚持高位推动,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坚决落实到位。务必强化政治担当,加强成果运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锚定目标定位,全力推动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在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李逸群表示,此次省委巡视,是在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首战之年对苏家屯区进行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全区上下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领会此次“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巡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接受巡视监督,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要坚决支持配合到位,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全方位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确保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在苏家屯区全面落实。要坚决抓好问题整改,突出责任担当,直面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省委巡视组将在苏家屯区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信访接待窗口为苏家屯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大厅一楼(苏家屯区丽花街13号),专门值班电话为15668851003,邮政信箱为辽宁省沈阳市A160邮政信箱,电子邮箱为swxsz1003@163.com,同时启用“码上巡”,干部群众可扫描公开的“二维码”提交信访举报。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17时。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苏家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常规巡视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重点是关于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