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视 公 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9月21日至11月30日对沈阳市苏家屯区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常规巡视1.信访受理对象。苏家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023年09月22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9月21日至11月30日对沈阳市苏家屯区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苏家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苏家屯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同时启用“码上巡”,干部群众可扫描公开的“二维码”提交信访举报。
信访接待窗口:苏家屯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大厅一楼(苏家屯区丽花街13号)
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160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swxsz1003@163.com
征求意见箱:苏家屯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楼一楼西侧步行梯间、苏家屯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大厅门厅内南侧、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03
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17时。
省委第一巡视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