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审计局开展2016年审计案卷质量互查工作
在皇姑区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三个转型”先行区和幸福沈阳建设试验区的大背景下,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规范审计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一步贯彻《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提高审计案卷质量,2017年5月15
2017年05月17日
在皇姑区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三个转型”先行区和幸福沈阳建设试验区的大背景下,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规范审计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一步贯彻《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提高审计案卷质量,2017年5月15日起,皇姑区审计局按照审计事项操作规程、审计质量检查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审计执法复核,强化执法审理工作,对2016年度审结归档的审计案卷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互查工作。
本次互查,从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业务文书、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档案装订管理等方面,按照审计署和两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案卷质量的要求,采取“全覆盖”方式,共对2016年完成的34个审计项目案卷进行了交叉互查互检,分三个阶段实施:首先由各业务科室对本科室案卷先行自查,对2016年的审计项目存在问题全面自查自纠;第二阶段由各业务科室从“旁观者”角度交叉对其他业务科室案卷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标准实行一一对照检查,并单独形成检查表,详细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三个阶段,召开全体审计人员参加的检查意见反馈交流会,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形成“清单式”整改意见。案卷互查互评后,各审计项目主审自行按照“清单”整改审计项目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自改后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同时,结合今年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局领导利用自查总结会议上,对全局审计业务干部提出要求,要求审计干部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法治原则,严格在法定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希望全体审计干部总结经验,落实制度,推动审计工作质量上水平、上层次。
庞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