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冬不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9月26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3-2024年度采暖期供热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黄殿忠作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的提问。会上,他表示:今年办理暂停供热服务不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2023年09月27日
9月26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3-2024年度采暖期供热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黄殿忠作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的提问。会上,他表示:今年办理暂停供热服务不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黄殿忠介绍说,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热工作,沈阳市房产局不断加大调度和检查力度,每周对各地区“冬病夏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排名,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专项调度、跟踪督办,全力做好供热保供准备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供热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认真履行属地主体责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市冬季供热各项准备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一是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基本结束。全市供热“三修”总投资约10亿元,同比增加0.1亿元,共完成维修锅炉338台,维修换热器、循环泵等设备2.1万台,维修环保设备812台,完成改造供热旧管网145公里。同时,组织对上一采暖期存在问题的15处重点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改,通过大修锅炉、改造管网、更换设备等措施全面整改了存在的问题。目前,供热单位正在进行试水、打压,排查管网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二是收费工作全面展开。今冬采暖期,全市采暖费收费总额约110亿元,目前已收费16.5亿元,收费率为15%。用户缴费比较集中时,建议供热单位要适当增加收费窗口,延长收费时间,避免用户排队长、交费难。(下转10版) (上接1版,沈阳今冬不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同时,要开通银行网点、支付宝、微信、热付通等多种缴费渠道,并加强缴费业务的宣传,不断为用户缴费创造便利条件。
三是开展“万家灯火 温暖有我”活动。沈阳市房产局印发了《沈阳市供热行业开展“万家灯火 温暖有我”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供热故障处理、供热诉求办理、约谈等工作机制,确保冬季供热期间及时发现和处置供热问题,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四是强化供热应急保障。今年,全市组建供热应急队伍25支、储备电焊机等大型应急抢修设备290台、备用移动锅炉6台。近期,沈阳市房产局将组织开展供热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供热应急处置能力。冬季供热期间,各应急队伍将24小时待命,遇到各类突发事故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抢修工作,确保供热安全平稳运行。
五是部署开展试运行工作。沈阳市房产局要求全市各供热单位提前做好冷态、热态试运行工作,供热系统10月20日至24日进行冷态试运行,10月25日至31日进行热态试运行,确保11月1日达到正式供热标准。同时,按照往年惯例,各燃煤热源厂将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实行燃煤热源依次点火、错峰启炉,避免集中启炉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热点问答——
会上,黄殿忠还就储煤情况和办理暂停供热服务等问题回答提问。
问题一:今年供热单位储煤情况如何?是否能够保障今冬供热需求?
答: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储煤工作,市房产局一直把储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今冬采暖期,全市计划储煤约700万吨,各供热企业克服煤价上涨、资金紧张等困难,通过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提前储备冬季供热煤炭。截至目前,已储煤358万吨,储煤率达到53%,较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预计开栓前储煤率可达到60%以上,能够满足供热需求。
问题二: 2023-2024采暖期即将来临,用户关心办理暂停供热,需要哪些手续?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答:1.根据《辽宁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维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在供热期开始二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2.暂停供热所需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入住通知书)、房主身份证。3.用热户已经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未提出恢复供热申请的应视为继续申请暂停供热,不需要重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4.办理暂停供热服务,不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张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