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虚假发货 手机没到钱扣走了

华为“Mate60Pro”手机在发布之后一直受到很多人追捧,至今也是一机难求。9月15日,沈阳的赵先生在淘宝网一家名为“中国总汇”的淘宝店铺购买了一部华为“Mate60Pro”12+512GB雅丹黑颜色手机,价格为6999元。

2023年10月09日

华为“Mate60Pro”手机在发布之后一直受到很多人追捧,至今也是一机难求。

9月15日,沈阳的赵先生在淘宝网一家名为“中国总汇”的淘宝店铺购买了一部华为“Mate60Pro”12+512GB雅丹黑颜色手机,价格为6999元。

几天之后,他并没有收到“遥遥领先”的手机,却因为对方虚假发货导致交易被“自动确认”,6999元手机款被扣走,如今多次联系平台客服,想要回钱却“遥遥无期”。

分期付款买手机 对方“发货”物流一直“待揽收”

6999元购买一部手机,价格并不算便宜。赵先生购买这部手机,也是通过分期付款的渠道,“分了3期,每个月还2300多元。”

赵先生说,因为这款手机自从发售开始就很抢手,甚至华为专卖店都不一定有货,网上甚至很多人去加价购买。

9月15日,当他在这家淘宝店铺发现有货并且价格不贵的时候很激动,在当日凌晨3点多就下了单,“怕被别人抢没了。”然而对于店铺信誉度,赵先生也没有放松警惕,“特意看了这家店有企业店铺标识,并且该商品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赵先生说,按照该商品的介绍,提到发货日期为“10月3号发货”,但奇怪的是在9月15日下午3时许,淘宝平台显示,卖家已经进行了发货操作,并且填写了物流信息。

按照平台规则,卖家进行发货操作后,就已经开始计算收货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如果买家没有主动确认收货,淘宝平台有可能自动确认收货,并将货款支付给卖家。

“但是我这单交易明显不符合这个规则,因为对方是虚假发货。”至10月6日记者采访时,赵先生给记者出示的平台截图显示该商品的物流信息一直处于“待揽收”的状态。

“‘待揽收’指的就是快递员还没有到卖家处将货物取走。”赵先生说,这代表着卖家至今没有真实发货。

但是赵先生支付给淘宝平台的6999元,却在9月26日由系统自动确认,支付到了卖家账户。赵先生强调,在这之间自己从未进行主动确认收货的行为。

手机没有真实发货

手机款却被支付给卖家

手机没有收到,钱却没有了。接下来的日子里,赵先生还需要按照日期支付分期付款的贷款,这可如何是好?

自9月26日起,赵先生多次联系淘宝平台的线上及人工客服,希望弄清事实,并挽回损失。

赵先生告诉记者,在投诉维权之初,因为证据充分,自己信心满满。

“首先,平台物流信息可以显示,手机一直没有被快递揽收,根本没有发出,那可以证明我根本没有收到货品;其次,我购买的是‘7天无理由退换’商品,属于带有平台的信用背书商品,平台应该向我提供保障。”

但实际上,赵先生索维权之路并不顺畅,“最开始客服告诉我,直接申请‘仅退款’就可以。”赵先生按此操作,结果因为商家“保证金不足”,退款为未能达成。

赵先生向记者展示淘宝APP中的维权最新进度,显示“平台判决支持您的退款,目前卖家账户余额不足,已通知卖家在90天内完成充值并退款,请耐心等待。”

同时还显示,“平台客服向卖家催缴中,截止目前已催缴5天。”

记者采访时在淘宝网上搜索赵先生购买手机的“中国总汇”店铺,已经搜索不到。赵先生通过点击商品链接也已经无法进入该网店。

“如果卖家已经失联,连店铺都没有了,那么淘宝平台如何向对方追缴保证金或自己的货款呢。”赵先生对平台的“追缴”效力产生怀疑。

淘宝客服:追缴90天不成

客户可诉讼维权

赵先生告诉记者,在与淘宝网官方客服沟通过程中,对方向自己披露了卖家信息,显示卖家的工商登记为“厦门速美通贸易有限公司”,登记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并留有一个手机号码。

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均提示,该号码无法接通。

同时,多日等待没有结果,赵先生主动联系了淘宝平台电话客服,对方再次确认了赵先生该笔交易的处理进度。

赵先生向对方提出了质疑:

“为什么包裹还在揽收就被确认收货?”

客服:这个显示可能是自动进行确认收货的,导致钱款直接打到卖家了。

“平台进行催缴中,那这个钱什么时候能给我退回来?”

客服:我这看到了您对卖家进行了“虚假发货”的投诉,我们催缴有一定流程,您关注一下退款页面就可以了。

“我买的是‘7天无理由退货’商品,淘宝为什么不能垫付这笔退款?”

客服:因为钱已经打给卖家了,并且不涉及到退货,您点“仅退款”就可以了。

“如果90天过了,对方没有缴纳保证金,我的退款能拿到吗?”

客服:这个要以到时候催缴结果为准。(如果催缴不到)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我是通过平台分期付款服务买的,如果这钱退不回来,我分期的钱可以不还吗?”

客服:正常的话,如果您不能按时还款,可能会受到催缴的影响。支付宝也会对您进行催缴的。

律师说法:

消费者可向网购平台主张权利

辽宁满潮律师事务所王汉农律师表示,在本事件中,消费者通过淘宝平台购买了商品,在没主动确认收货的情况下,淘宝平台自动确认收货,并且该确认收货的时间与正常的收货时间不一致。

此种情况下,淘宝平台应当将变更以后的收货时间向消费者进行告知,如果没有告知到位的话,淘宝平台是有一定过错责任的,如果消费者因此遭受损失,应当由淘宝平台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王汉农介绍,根据新“消法”,网购消费者与平台卖家产生纠纷时,平台承担的责任较以前更大,“平台对卖家的监管和资质有审核义务,避免卖家销售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或出售假冒、违规商品。”同时,网购平台作为钱款支付的中间方,在交易存续期间有义务对消费者支付的钱款尽保管义务。未经同意支付给卖家,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消费者有权对平台主张权利。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