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沈阳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全市开展的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中,市委政法委会同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主题教育总要求为指引,以护航全市振兴新突破为己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沈阳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
2023年10月11日
在全市开展的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中,市委政法委会同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主题教育总要求为指引,以护航全市振兴新突破为己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沈阳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当好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跳高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沈阳取得新突破
编制2023年度立法计划,召开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新闻发布会,推进各项法规规章草案审办工作,《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为全国副省级城市和全省首部海绵城市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为全国首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政府规章。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提出整改措施302项,措施总量全省第一,整改清单模式全省推广。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始终保持100%。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及“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培养“法律明白人”7570名,实现各村(社区)全覆盖。建成1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普法示范点163个。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设定行政裁量基准38万阶次。重点抓自由裁量权规范、压缩具体基准裁量权和规范执法行为,采取了一系列规范落实和改革创新举措,目前沈阳市行政执法行政裁量基准总量达到了38万阶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指导推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梳理出生态、交通、教育等重点领域线索208个,发现执法监督问题112项,制定整改措施120项,查处问题案事项42件,目前已经全部查结。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调处纠纷27492件,调解成功率99.67%,调解案件数和调解成功案件数位列全省第一。建设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工作取得新成绩,建设至今共收集信息线索8.7万条,开展宣传教育3.9万次,解答法律咨询10.1万次,化解矛盾纠纷8.7万件。建立全省首家食品安全行业人民调解组织暨沈阳市食品安全与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创新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沈阳市律师首届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42家律所、511名律师报名参赛,正式申报作品161件。推进“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开展现场活动1500余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线能力持续提升,解答群众咨询9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千余件,同比增长近50%。联合发起成立全国首个公共法律服务专项基金,促进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在2652个实体平台实现城乡四级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月接听能力突破1万人次基础上,建立热线咨询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服务开通以来,转办并调解纠纷140件。
市司法局与市残联联合,在两级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将精神、智力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纳入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范围。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同行评估和庭审旁听工作机制,法律援助质量稳步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530件,同比增长52.6%。
市司法局在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辽中区4个乡村地区的2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配备了可移动式“村居法务助手”设备,通过律师在线视频方式,为乡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办理和法律文书模板下载等各类在线服务661人次,实现律师与咨询群众“面对面”的实时法律咨询释疑解答。
持续加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度,为全市36座大型商务楼宇的企业提供贴身公共法律服务,设立示范级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个,打造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企业法律问题讲座品牌。全市服务团队以为企业干实事、解难题为准则,累计为园区、楼宇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2545次,开展线上线下涉企法治培训21期,受众近万人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新突破
沈阳市出台一系列措施协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出庭应诉率达到99.7%。
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关键少数”接受法治思维培训和法治教育的最为有效形式,每年市县两级至少分别组织2次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法官庭审前讲解基本案情及争议焦点,行政机关负责人、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的交流模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目前全市已组织23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旁听庭审。
为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市司法局制发《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技术指导》,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建立行政审判应诉联合工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制发《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细则》,合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让群众“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有效推动市县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显著提升。
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负面清单,实行“亮灯式”督考,每月对未出庭的地区或市直部门进行红灯警示并予以扣分,定期制发工作情况通报,并通过送达《督办单》的形式,要求相关地区或市直部门核查未出庭原因,提高整改针对性,多措并举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敢出庭、愿发声、促化解”成为常态,真正实现实质解决行政争议效果。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