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燃煤供暖单位的一封信

沈阳市各燃煤供暖单位:近年来,全市燃煤供暖单位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燃煤污染治理的工作中,肩负企业的环保责任,为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

2023年10月20日

沈阳市各燃煤供暖单位:

近年来,全市燃煤供暖单位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燃煤污染治理的工作中,肩负企业的环保责任,为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2023至2024年度采暖期将至,为减轻供暖锅炉集中投运对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请广大燃煤供暖单位继续发挥好燃煤污染减排主力军的作用,做好本单位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的控制工作。

一是确保燃煤锅炉和环保治理设施能够稳定运行。做好投运初期的设施磨合,保证锅炉燃烧和排放系统运行状态良好;做好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和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治理设施在整个采暖期能稳定运行。

二是确保依法做好煤堆、渣(灰)堆等易扬尘物料的封闭存储。各供暖企业要确保贮存的煤炭、灰渣、石灰粉等易扬尘的物料密闭存放,对于确实不具备条件建设封闭煤棚、料仓的,应依法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三是确保燃煤锅炉启停炉期间污染物达标排放。各供暖单位要合理控制锅炉运行状态,避免出现频繁启停炉情况。在启炉前和停炉后,适当提前或延长投加药剂时间,确保期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避免在夜间22点至次日7点期间大气扩散条件不好的时段启停燃煤锅炉。

四是健全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做好操作员工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规范操作,能够及时处理突发超标情况,做好特殊条件下的应急减排工作。

五是充分体现燃煤供暖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环保效益。2021和2022年度已获得大气污染治理资金支持或纳入支持计划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供暖单位,要确保超低点位的数采仪与市监控平台联网且数据正常传输,排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2023年度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单位要按时完成升级改造工作,及早完成超低排放调试,优先投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做到应用尽用。

请各燃煤供暖单位,为了沈阳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为了我们共同的呼吸,科学运行管理燃煤锅炉和污染治理设施,在保证冬季居民供暖的同时,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产生环保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查处。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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