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拟命名名单公示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公布了《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拟命名名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沈阳市共有7个社区入选公示名单。2035年全国城乡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3〕35号)

2023年10月24日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公布了《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拟命名名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沈阳市共有7个社区入选公示名单。

  2035年全国城乡

  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3〕35号)有关要求,经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推荐、专家评审、现场复核等程序,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拟命名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东河沿社区等1000个社区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拟命名的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予以公示。

  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目标是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国建成5000个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5年,全国城乡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

  沈阳市有7个社区入选公示名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评选条件共分为7大类、30项评分标准,并设有特色亮点加分项。评分内容包括:居住环境安全整洁、出行设施完善便捷、社区服务便利可及、社会参与广泛充分、孝亲敬老氛围浓厚、科技助老智慧创新、管理保障到位有力和特色亮点工作。

  创建期间,各地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基层城乡社区参与创建工作。经基层社区自愿申报、公示,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初核,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办)组织创建工作专家对各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书面评审和现场复核等程序,辽宁省有40个社区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拟命名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其中沈阳市有和平区南湖街道文安路社区、沈河区皇城街道正义社区、大东区津桥街道河畔社区、皇姑区三台子街道牡丹社区、铁西区启工街道重工新村社区、浑南区白塔街道全运村社区、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和谐社区等7个社区入选。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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