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法库县城市规划区域房屋征收补偿补助规定》(征求意见稿)的...
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补助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2014〕第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法库县城市规划区域房屋征收补偿补助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3年10月30日
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补助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2014〕第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法库县城市规划区域房屋征收补偿补助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需写明主要内容和依据,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反馈至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求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29日。
联系人:王博;联系电话:024-87123755;
电子邮箱:zjjbgs-fkx@shenyang.gov.cn
通信地址:法库县综合事务服务中心E区710室
附件:《法库县城市规划区域房屋征收补偿补助规定》(征求意见稿)
法库县城市规划区域房屋征收补偿补助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