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540个社区村 获评“清风村社”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唐心萌)10月16日,在市民政局、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的“清风村社”评选活动中,有540个社区、村,经过社区(村)申报、街道(乡镇)初审、各区县(市)相关部门联审、网络公示、审查复核,获评“清风村社”,其中清风社区389个,清风村151个。

2023年11月02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唐心萌)10月16日,在市民政局、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的“清风村社”评选活动中,有540个社区、村,经过社区(村)申报、街道(乡镇)初审、各区县(市)相关部门联审、网络公示、审查复核,获评“清风村社”,其中清风社区389个,清风村151个。

  作为沈阳市打造“清风沈阳”系列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8月起,“清风村社”评选活动在全市1153个城市社区、1527个行政村广泛开展。市纪委监委统筹指导、高频调度,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挂帅,各部门协同发力,制定了《沈阳市“清风村社”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沈阳市“清风村社”评选工作指引》,从业务示范、行为模范、场所规范、廉洁典范4个方面明确工作举措和完成指标,为全市社区、村对照提升服务质量提供有力指导。

  市纪委监委在牵头部署“清风村社”评选工作时,着力强调了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要求,加强窗口建设,规范社区、村工作人员言行举止,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晾晒权力,接受群众监督,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行动自觉。“清风村社”评选活动开展以来,网格员每日巡查走访,主动发现问题,有效化解矛盾,提供精准服务,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实事,成为流动的“清风服务站点”。居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清廉之花”在村社盛开,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清风村社’评选活动通过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激励引导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牢记初心使命、恪守为民情怀、积极担当作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廉洁自律、展示良好形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会同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获评单位强化监督和日常管理,对工作质效突出、符合评选标准的“适时增补”;对因职能调整、裁并撤销的“调整退出”;对出现负面行为、不符合标准的“审核退出”。将社区、村打造成崇廉倡廉的“清风”阵地,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将清廉活力转化为振兴突破的强大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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