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社保卡领取 养老待遇的持卡用户 将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
为规范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工作,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保卡服务,为进一步便利老年群体使用社保卡服务,以“适老化”为原则,沈阳市将实施为“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的持卡群众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机制。
2023年11月09日
为规范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工作,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保卡服务,为进一步便利老年群体使用社保卡服务,以“适老化”为原则,沈阳市将实施为“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的持卡群众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机制。
面向的人群为沈阳市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的持卡用户,将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同步申领渠道有: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社保卡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的发卡行 APP 。
2023年10月25日前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的持卡群众,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将在2023年10月31日为其签发电子社保卡。持卡人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后,经本人授权同意即可使用电子社保卡。
已签发电子社保卡及第三代社保卡同步申领电子社保卡的群众,不再重复签发。在实体社保卡申领成功的同时,已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持卡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退休同步签发前已经签发电子社保卡的用户,不重复签发。群众签发电子社保卡后,可通过同步申领渠道开展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异地补换社保卡等便利服务。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