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南运河进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公告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沈阳市”十四五“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南运河进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划定,现公告如下:南运河进水闸
2023年11月09日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沈阳市”十四五“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南运河进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划定,现公告如下:
南运河进水闸:
水闸管理范围确定为水闸主体工程覆盖线上、下游各20m,左、右各侧各10m的地带。
水闸保护范围确定为管理范围线上、下游侧各50m地带。
管理房的管理范围包含在水闸管理范围内。
特此公告
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