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志愿服务条例》12月1日正式施行
2023年11月14日
11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沈阳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国家《志愿服务条例》和《辽宁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后,辽宁省内出台的首部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八章五十条,各章分别为:总则、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文化、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主要特点包括:
明确了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应当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信息。
明确志愿服务的无偿性。《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但是,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所支出的交通、误餐等费用,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需求方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加强志愿服务经费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的款物应当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志愿服务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当公开透明,并接受有关部门和捐赠者、资助者、志愿者以及社会的监督。
彰显志愿服务地方文化。《条例》规定,全社会应当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尊重志愿者;开展“我是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爱心广场”“爱心超市”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营造志愿服务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志愿服务人才培养和相关理论研究,挖掘志愿服务文化内涵,探索志愿服务文化传播路径,增进志愿服务文化认同。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苏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