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46号),经免申直补数据核验,以下人员符合补贴发放条件,补贴金额为5000元/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共七天。1.

2023年11月20日

按照《关于做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46号),经免申直补数据核验,以下人员符合补贴发放条件,补贴金额为5000元/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21日至2023年1127日,共七天。

1.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公示期内访问“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填写领取补贴的账户信息(操作步骤见附件2)。如企业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活动或经营相关产品,请于2023年1127日前下载填写《从事“三新”活动小微企业申请认定表》(见附件),向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出认定申请,审核通过的,补贴按规定金额6500元/人发放。

2.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反馈,公示结束不再受理,反馈电话:024-87125305,联系人:刘壮。

附件1:公示人员名单

附件2:领取补贴账户信息填报步骤

附件3:从事“三新”活动小微企业申请认定表

附件4: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120

附件1:公示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领取补贴账户信息填报步骤(2).doc

附件3:从事“三新”活动小微企业申请认定表(2).xls

附件4: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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