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备案
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及省工信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受企业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第三方机构)对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废企业)
2023年12月04日
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及省工信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受企业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第三方机构)对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废企业)利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产废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事宜开展了评价工作,经第三方机构审查,评价过程及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现予备案。
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表
于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4日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表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评价期 | 综合利用产品 | 工业固体废物名称 | 综合利用量(吨) | 评价机构名称 | ||
利废企业 | 产废企业 | 名称 | 数量 | ||||||
1 | 于洪区 | 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 2023.1.1-2023.6.30 | 预拌混凝土 | 219079.64m3 | 煤粉灰 | 32102.60 |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