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3年12月15日政协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在近海文体中心召开。

2023年12月15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3年12月15日政协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在近海文体中心召开。会议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辽中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王洪海同志代表政协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刘扬同志代表政协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听取并赞同杨晓波同志所作的区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区政府其他报告;赞同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候选人人选。

会议经过民主协商,补选张新波同志为政协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届委员会主席。

会议期间,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大会提案、小组讨论等形式,议大事、献诤言、谋良策、聚共识,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政协的新担当、政协委员的新作为。会议组织周密、务实高效、风清气正,是一次高举旗帜、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团结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一年来,在中共辽中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协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服务大局中助推改革发展、在关注民生中促进社会和谐、在汇聚合力中画大同心圆、在传承创新中发展政协事业,谱写了新时代辽中政协工作新篇章,展示了新时代辽中政协履职新形象。

会议强调,2024年是贯彻落实沈阳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也是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履职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区政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辽中区委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精准协商、建言资政,做到协商有高度、监督有力度、参政有深度,奋力在新时代干出新业绩、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会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辽中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新局面,以实际行动为辽中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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