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确认书》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辽人社〔2022〕5号《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出具《返还确认书》或退还银行保函正本后,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上述企业的名单”。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23年12月8日向企业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

2023年12月11日

根据辽人社〔2022〕5号《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出具《返还确认书》或退还银行保函正本后,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上述企业的名单”。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23年12月8日向企业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确认书》,现向社会公示。

本次公示的企业名称为山东清华康利城市照明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为皇姑区黄河大街及重要节点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

联系电话:024-86239822

                      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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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高  博

校对:朱红明

审核:杜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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