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99号)《关于优化调整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18号)相关要求,现对2023年第二批沈阳市企业(单位)
2023年12月22日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99号)《关于优化调整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18号)相关要求,现对2023年第二批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向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才工作部反馈,反馈电话:024-24855507
附件:2023年第二批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xlsx
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