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调整完善这项入职补助政策

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通知,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22日

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通知,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补助对象: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同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不包括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包括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医疗服务人员。

补助对象申请入职补助的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补助对象须是2015年1月1日之后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并在该机构符合补助条件的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含1年)以上的在岗职工,申领补助服务期限从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之日起计算;补助对象供职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属于省内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办养老机构,或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询;

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所学专业属于老年服务与管理等方向。通知明确了高职和本科毕业生的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通知中所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包括养老护理员、护理部人员、主管护理服务的副院长(副主任)、受聘的院长(主任)。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省财政按照各地实际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最高不超过6万元,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最高不超过5万元,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同级技工学校)毕业生最高不超过4万元。

补助资金分五年发放,每年按照补助标准的20%发放到位。

注意事项:补助对象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学历证书、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首次申请应提交全部材料,后续申请情况无变化的,相关申请材料可免予再次提交。养老服务机构为本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入职人员统一向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据沈阳发布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