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立高技能人才奖励机制

沈阳市将编制发布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有针对性的培养产业急需、生产必需的技能人才。加大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政府补贴培训支持力度,培养制造业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打造3至5个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培育数字类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

2023年12月22日

沈阳市将编制发布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有针对性的培养产业急需、生产必需的技能人才。加大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政府补贴培训支持力度,培养制造业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打造3至5个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培育数字类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 服务、婴幼儿照护等方面培训,培养康养类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

聚焦汽车、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和 3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出10名“兴沈大工匠”、10名“兴沈青年工匠”和20名“沈阳市优秀技术能手”,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高技能领军人才总量达到260人。到203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素质大幅提升,叫响“兴沈工匠”品牌。

沈阳市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沈阳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服务等环节,出台6个方面共计22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相关政策措施,增强培育新动能。

围绕重点产业培养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相应层级管理人员

将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关键技能岗位、关键工序和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要发挥向技能人才倾斜的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定期发布分职业 (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为企业与技能人才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

推动企业建立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相互衔接机制。逐步实现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推动高技能人才工资水平稳步提升。

对于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购房补贴

方案要求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强化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对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不超过三年每月最高1000元生活补贴。对新引进在沈首次购房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者、“全国技术能手”、高级技师,按规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落实高技能人才城市直接落户规定,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保障服务。

技能高超的一线职工可打破限制 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等级

沈阳市将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积极推进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且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运用评价方法,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 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获评“中华技能大奖”将给予50万元奖励

强化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出10名“兴沈大工匠”、10名“兴沈青年工匠”和20名“沈阳市优秀技术能手”,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辽宁工匠”“辽宁技术能手”等国家级和省级评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 “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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