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拟补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录和退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沈民发[2023]5号)和《大东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要求,本年度招录的社区工作者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在本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023年12月25日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录和退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沈民发[2023]5号)和《大东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要求,本年度招录的社区工作者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在本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将拟补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3日
二、公示拟补录用人员名单
补录人员按补录要求进行递补,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补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电话:024-3193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