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辽中区金辉科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检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辽人社规﹝2023﹞3号),对沈阳市辽中区金辉科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提交的增项材料、地址变更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聘请专家现场评审。经综合检查,该学校已合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8日至1月4日,共5天。
2023年12月28日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辽人社规﹝2023﹞3号),对沈阳市辽中区金辉科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提交的增项材料、地址变更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聘请专家现场评审。经综合检查,该学校已合格。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8日至1月4日,共5天。
反馈电话:87821329
附件:合格培训机构名单
合格培训机构名单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培训专业及等级 | 培训机构地址 |
1 | 沈阳市辽中区金辉科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四、五级营养配餐员、母婴护理员 专项能力:老人陪护 四、五级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 沈阳市辽中区蒲河街15-4号网点3门、4门、5门 |
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