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沈阳市皇姑区2024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边界划定的公告
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政令第80号)有关规定,皇姑区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的区域;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四台子地区和鸭绿江部分地区为非禁放区域,非禁放区域划分界线如下:1、四台子街道办事处辖区东至黄河北大街,西至甘河街,南至青城山路(铁路以北)
2024年01月24日
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政令第80号)有关规定, 皇姑区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的区域;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四台子地区和鸭绿江部分地区为非禁放区域,非禁放区域划分界线如下:
1、四台子街道办事处辖区东至黄河北大街,西至甘河街,南至青城山路(铁路以北),北至正良一路;
2、鸭绿江街道办事处辖区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北,田义村北端(文大东路)以南,黄河北大街以东。
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编辑:李弘毅
校对:刘扬
审核:姚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