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摘牌成交2024-03-01

2月29日,我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顺利成交。本次交易采用网上交易、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受让人为沈阳盛京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成交价款约为208万元,总用地面积3454平方米(约5.18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2024年03月01日

2月29日,我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顺利成交。本次交易采用网上交易、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受让人为沈阳盛京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成交价款约为208万元,总用地面积3454平方米(约5.18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该地块的成交,标志着我市沈北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同时也是全省11个试点地区中首个实现入市地块交易的地区。

首宗入市地块位于沈北新区马刚街道阎家沟村,辉山大街东侧,地块所有权人为沈北新区马刚街道阎家沟村农民集体,将用于建设怪坡旅游风景区游客中心。怪坡风景区是沈北新区仅有的集人文资源、休闲旅游及滑雪为一体的4A级综合性旅游度假区,也是沈阳市旅游资源核心区域,该游客中心建成后,将有效完善怪坡旅游风景区文化旅游组团餐饮和旅馆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景区接待能力及服务质量水平。

自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正式批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以来,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市、区两级工作专班,在市自然资源局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下,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牵头,区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印发实施了“1+4”政策体系,从入市范围、入市主体、操作流程、交易规则、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办法以及土地收益集体和个人分配意见等全方位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政策保障。同时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性薄弱的突出问题,创新性采用了由村集体委托专业技术单位+业务职能部门专人负责的方式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和指导,既解决了村集体面临地块入市没有专业性人才的担忧,同时也保障了入市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对增加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有效盘活农村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及促进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下步,沈北新区将继续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沈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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