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所一庭”齐聚力 非诉解纷促和谐

不久前,苏家屯区陈相街道“四所一庭”工作组联合处置了一起因感情破裂引起的财产纠纷案件。该案件充分体现了陈相街道坚持“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全方位、多领域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工作成果。

2024年02月28日

不久前,苏家屯区陈相街道“四所一庭”工作组联合处置了一起因感情破裂引起的财产纠纷案件。该案件充分体现了陈相街道坚持“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全方位、多领域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工作成果。

原来,在陈相街道居住的于某与金某,双方因感情破裂引发财产纠纷。金某多次向于某讨要其赠予的汽车,给于某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影响,于某多次报警。在陈相派出所的指引下,于某到陈相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陈相司法所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立即按照街道“四所一庭”工作机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多元化解纠纷:陈相法庭负责预估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调解建议;陈相派出所负责稳控情绪激动的金某;律师负责现场的法律法规指引;司法所负责主导“四所一庭”联动工作的推进……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四所一庭”工作组把普法工作贯穿调解全过程,让双方当事人对于财产归属、治安处罚等法律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充分发挥情理引导作用,综合考量双方现实情况,更好地协调双方利益。经过几番沟通,在司法所、派出所等的见证下,于某与金某达成协议,并当场将赠予的汽车返还给金某,金某也表示从此不再联系于某。

陈相街道党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街道将以“四所一庭”工作机制为依托,严格落实每月27日“矛盾纠纷化解会商日”制度,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和“法律援助日”等活动,交流探索工作方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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