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1.职权主体数量1个,为法库县自然资源局。2.委托主体数量3个,为法库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法库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法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1.在岗在编人员数量:法库县自然资源局5人;法库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3人;
2024年01月23日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1.职权主体数量1个,为法库县自然资源局。
2.委托主体数量3个,为法库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法库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法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1.在岗在编人员数量:法库县自然资源局5人;法库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3人;法库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1人;法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7人。
2.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数量:法库县自然资源局5人;法库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3人;法库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1人;法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7人。
3.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数量3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1.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数量2人。
2.具有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数量1人。
3.法制审核人员日常培训情况:法库县自然资源局不定期对法制审核人员开展各类法律培训活动。
4.2023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为47件。
5.法制审核纠正案件数量0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法库县自然资源局已编制“法库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于2023年8月15日发布于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1.开展编制(非安全领域)涉企检查计划数量:1
2.检查计划落实数量:1
3.同比去年变化数量:增加1项检查
4.发生处罚、处理案件数量:0
5.开展企业回访情况:0
6.年度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年底前是否已报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是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1.开展的涉及安全领域涉企检查数量:0
2.年度安全领域检查实施情况年底前是否报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无
3.开展的涉及国家、省、市政府部署的专项检查次数:1
4.专项检查结束后30日内,是否及时备案检查有关情况:是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1.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本执法领域专业培训情况:
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报名并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培训和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在自然资源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自然资源领域法律培训活动。
2.各地区、各部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情况:
2023年法库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司法局的组织下,共计3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活动。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1.细化裁量权基准数量:
我局执行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裁量权基准。
2.2023年动态调整情况:
已于2023年11月3日发布于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1.行政执法决定总数(种类、数据):行政许可552件,行政处罚73件,其中警告0起,罚款46起,责令停产停业0起,暂扣许可证0起,吊销许可证0起,暂扣执照0起,吊销执照0起。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开数据:
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公开552件,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开73件。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1.2023年总体备案数量4件;
2.涉企重大处罚数量0件;
3.提出备案建议数量0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1.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1:3。
2.固定场所记录设备配备情况0。
3.将音像设备采购纳入预算情况0。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自然资源系统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2.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我局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集体授课,自学、以案释法等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主体,要求在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