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法库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024年01月31日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法库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加强党的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年初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法库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印发给各部门贯彻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应诉水平、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等作出批示10余次,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2.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书面述法和现场述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2023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活动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县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专题。组织开展了县管干部学习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法库县2023年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政法委2023年度全县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培训班、2023年法库县纪检监察系统培训班、县管干部副科级专题培训班等6个班次,培训1060余人次。

(二)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优化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沈政发〔202211号),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全县依申请类事项进行梳理,形成静默事项清单106项、进厅上网负面清单64项、非依申请事项清单81项、内部环节事项清单13项、多级联办事项清单79项。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了《法库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优化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法政发〔20233号),并将改革成果固化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施并对外公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智慧化政务服务中心,持续加强“政务微信小程序”、智慧大厅管理系统应用力度。全市首家与市级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成功,目前已有743个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实现统一预约。按照我县一件事配置清单,积极宣传推广一件事办理,截至目前已办结32件。同时,依托乡镇“综合窗口”一窗受理、三级帮代办服务体系,围绕101项基层便民服务站事项清单,着力搭建1(县级)+19(乡镇、街道)+ N(村、社区)”的三级政务服务全覆盖,通过平台事项维护、办理流程梳理和平台应用培训,逐步推动一体化平台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切实强化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2.大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通过洽谈研究及创新合作模式,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中心已率先建设完毕并上线运行,项目位于法库县政府大楼一楼大厅,面积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城市大脑中枢平台及38平方米LED显示屏等相关软硬件设施。目前,平台完成城市总览、党建引领  、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四大模块开发部署,正在与各局及市级政务数据进行对接,进一步丰富平台支撑效果,打造具有法库特色的智能化、可视化、可调度平台。

3.全面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涉企信息归集,逐步完善监管执法系统功能,整体推进一单两库一计划、联合检查、信息归集、信息公示、平台应用及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规范,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优化行政资源,提升综合执法效能。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依监管事项编制抽查检查计划36个,均已完成检查任务。截至目前,共有18个部门发起部门联合检查任务29项,联合检查任务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企业)119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36月,召开了《法库县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按照沈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实施有效工作措施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21家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健全透明规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全面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

5.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案件专项整治。着力整治政府机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建立了政府失信问题台账和政府失信案件动态监测机制,针对政府失信问题堵点、卡点,加强研判,定期更新失信问题治理情况,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截至目前,市信用办3次推送的失信案件台账,均无法库县,实现政府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零成果。

6.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双公示日调度工作机制,严格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上传双公示信息数据。根据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每日跟进责任单位数据上传情况,发现错误、迟报数据及时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共上传行政许可3628条,行政处罚201条。  

7.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法依规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建立健全投诉督办、源头治理、审计监督等长效机制,严防增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增强企业获得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稳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8.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坚持对县直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已于10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共公示权责事项1772项。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积极组织各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统筹编制《沈阳市法库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已于3月底前完成编制和动态调整,乡镇公示权责事项73项、街道公示36项。

(三)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每年年末统计全县下一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提报项目,加强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履行制定和备案程序,做到应审必审。截至目前,我县有1件合法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即《关于印发法库县农田建设项目运行管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政办发〔20237号),已在市司法局和县人大备案。

2.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对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或政府办发文、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13份。

3.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重大理论课题研究和重大执法活动法律风险研判,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00余件,代理涉县政府诉讼案件79件。

(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沈阳市推进行政执法证件、文书、服装、标志四统一工作实施方案》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证件、文书、服装、标志四统一;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沈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21家执法单位重新修订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计1552 项;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89件重大行政处罚案卷的备案工作。

2.强化文明执法理念,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全县678  名执法人员全部完成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监管。建立柔性执法机制,全面执行《沈阳市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21家执法单位制定了县级部门免罚清单,涉及免罚事项共1236项。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行动,联合下发了《法库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反馈问题22条,意见建议17条。对中高考和研考等国家考试进行了现场执法监督,确保各项考试依法依规顺利进行。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审核13家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251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经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依托法治沈阳赛道考核平台,监督执法部门涉企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要求各执法单位通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基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十条禁令”等措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和服务意识。

4.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为切实减少多头执法、有效整合执法力量,探索乡镇(街)联合执法新模式,抽调多部门执法人员成立乡镇(街)联合执法队(共7个大队),实现了全县  19 个乡镇(街道)执法全覆盖。该做法得到了省市编委办的高度认可,并拟向全省推广。

(五)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每年年初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依法报备政府的命令、决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

2.抓实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对县政府工作共提出154件提案,办复154件,办复率100%,提案的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县人大代表共向县政府提出建议96件,办复95件,办复率98.9%,建议的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3.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有案必出。截至目前,全县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新发生案件共计59起,其中:行政案件26起,民事案件33起,民事案件完结18起,其他15起没有完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完成组织旁听1次。

4.构建高效复议运行机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接待行政复议案件31件,其中17件已受理,完结14件,调解成功3件,并在法库县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开8件,其余11件不符合受理范围,未立案,配合上级机关复议案件1件。

5.主动做好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覆盖。截至目前,主动公开信息1481件,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3件,全部依法依规做出答复。

6.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实施13个审计项目。

(六)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85件,调解成功679件,调解成功率达99.1%。全县建成245“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9个乡镇“村民评理说事站”和25信息收集点。解答法律咨询659人次,化解纠纷259件,开展法律宣传264场次。

2.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我县已建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接待法律咨询986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600人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进行法治体检8次,共走访企业30余家,解答企业咨询50次,发放宣传单(册)480余份。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县245个社区(村)与7家律师事务所101名律师进行了签约。

3.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质效,中共法库县委、法库县人民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系列宣传活动,并持续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4.提高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水平,已构建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应急联动的处置与救援机制,我县已建设了361909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地域范围科学配置了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完善了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二、存在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仍不平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一,推进力度不均衡。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严格,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是执法力量配备、专业素质仍需提高,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能力相对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强化考核考评,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大建设法治政府力度,充分发挥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以贯彻落实《法库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抓手,按“分工表”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以依法行政考评常态化为关键,加大法治督察和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充实专业人才,着力提升法治人员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法库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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