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对张鹤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示

张鹤(公民身份号码:21012319********67):你未按期履行我机关于2023年9月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沈西卫医罚【2023】10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

2024年05月14日

  张鹤(公民身份号码:21012319********67):

  你未按期履行我机关于2023年9月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沈西卫医罚【2023】10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催告书》(沈西卫医罚【2023】1012),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既视为送达。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225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缴至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保工支行,账号:033211019600117000001),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电话:024-31043909

  联系人:蔡宇飞



  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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