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推动地区矛盾纠纷化解
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质量和水平,2017年9月21日上午,皇姑区司法局张秋丽局长、基层科陈勇科长到三台子司法所以及辖区内泰北调解委员会进行检查并指导工作。首先听取了冯宝金所长对三台子地区纠纷矛盾类型情况的简单汇报总结,随后检查了人民调解卷宗、研判会议记录等基础
2017年09月26日
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质量和水平,2017年9月21日上午,皇姑区司法局张秋丽局长、基层科陈勇科长到三台子司法所以及辖区内泰北调解委员会进行检查并指导工作。首先听取了冯宝金所长对三台子地区纠纷矛盾类型情况的简单汇报总结,随后检查了人民调解卷宗、研判会议记录等基础档案材料,检查了人民调解室以及调解委员会的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是否做到了“六统一”等实际情况。对各类调解案件质量给予了肯定,档案基础材料完整。最后对三台子司法所调解工作提出要求:“一、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是发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因此抓好组织机构是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二、制度建设是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保障,做好每月排查研判是预防矛盾发生的重要环节。是文明创城的组成部分。因此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化;三、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一定要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
司法局审核人:康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