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公共交通部分线路恢复运营的通告(第?50号)

  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8号通告相关要求,为满足广大市民基本出行需求,4月13日6时至4月17日24时,城市公共交通部分线路恢复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线路  (一)地铁。恢复地铁一号线、二号线运营。  (二)有轨电车。恢复有轨电车一号线、三号线和五号线运营。  (三

2022-04-12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7号)

  为更好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证春耕生产全面有序开展,在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9号、第44号通告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部分涉农地区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于洪区、辽中区现有封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辖区内涉农区域(具体区域由于洪区

2022-04-08

关于做好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第46号)

  根据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4号通告中“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做好城市社区、小区、城中村及公共场所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亮码、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进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现对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法库县、康平县居民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每日7

2022-04-08

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的通告(第45号)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4月7日9时起,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本次采样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等为最小单元,切实开展“敲门扫楼”行动,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凡未按时参加采样的人员,手机赋“黄码”,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

2022-04-06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4号)

  为更好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9号通告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再次调整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苏家屯区、新民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并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内:  (一)所有防范区解除,现有封控区、管控区继续

2022-04-06

苏家屯区“黄码”医院信息

苏家屯区“黄码”医院信息 日期:2022-04-05 18:08    来源:本站 序号医疗机构名称所在街道具体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苏家屯区中心医院解放街道

2022-04-04

苏家屯区基层医疗机构信息

苏家屯区基层医疗机构信息 日期:2022-04-05 16:41    来源:本站 序号医疗机构名称所在街道具体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中西医结合医院(陈相中心

2022-04-04

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的通告(第42号)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4月2日8时起,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本次采样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等为最小单元,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凡未按时参加采样的人员,手机赋“黄码”,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广

2022-04-03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告(第41号)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管理  (一)严格实行来(返)沈报备。所有货车司乘人员来(返)沈前,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报备车辆车号、行驶路线、抵沈时间、司乘人员姓名、

2022-04-01

苏家屯区应急局关于核准沈阳市中色测温仪表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为期满复评安全生产标准化...

区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应急发【2019】56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通过企业自评整改,经评审单位评审合格,现核准沈阳市中色测温仪表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为期满复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三年。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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