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的通告(第42号)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4月2日8时起,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本次采样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等为最小单元,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凡未按时参加采样的人员,手机赋“黄码”,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广

2022-04-03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告(第41号)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管理  (一)严格实行来(返)沈报备。所有货车司乘人员来(返)沈前,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报备车辆车号、行驶路线、抵沈时间、司乘人员姓名、

2022-04-01

苏家屯区应急局关于核准沈阳市中色测温仪表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为期满复评安全生产标准化...

区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应急发【2019】56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通过企业自评整改,经评审单位评审合格,现核准沈阳市中色测温仪表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为期满复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三年。 

2022-04-01

苏家屯区通报表扬(第一批)

苏家屯区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踔厉奋发、担当作为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第一批)进行表扬的通报中共苏家屯区委组织部(2022年3月31日)近一段时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闻令而动、担当作为,迅速进入,组织带领党员群众,为人民而战、为使命而战、为城市

2022-04-01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9号)

  自3月24日以来,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可控,但依然严峻复杂。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阶段性工作成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部分防控措施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沈北新区、法库县、康平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并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

2022-03-30

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的通告(第38号)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3月30日16时至24时在沈北新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本次采样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等为最小单元,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凡未按时参加采样的,手机赋“黄码”,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

2022-03-30

关于开展全市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第36号)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3月28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3月28日6时起,和平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全域及部分重点地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3月29日至30日,全市其他地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本轮全员核酸检测以居民小区、楼宇、自

2022-03-27

关于调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第35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具体划定区域见《沈阳市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管理措施要求: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

2022-03-27

关于做好全市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31号)

  由于在全市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中发现散发病例,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3月19日12时至3月20日24时,开展全市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为更加有序、高质量的完成本次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保

2022-03-18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2号)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第26号、第28号通告的基础上,自3月19日0时起,进一步加强全市相关行业分类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暂停营业。  二、家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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